关于撤销刘华兰政协通江县第十一届委员会
委员资格的决定
(2025年2月6日政协通江县第十一届委员会第35次
主席会议通过)
因 刘华兰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县政协主席会议决定:撤销刘华兰政协通江县第十一届委员会委员资格。提请政协通江县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追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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