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事来协商】县政协围绕发挥宗教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进行“小微协商”

为扎实推进“有事来协商”平台建设试点工作,6月17至18日,县政协副主席尹仕红带领部分县政协委员围绕发挥宗教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进行“小微协商”。

尹仕红一行先后到壁山寺、通江县天主教爱国会、通江基督教爱国会、毛浴镇千佛塔寺等进行现场调研,并与宗教界人士进行座谈。座谈会上,县委统战部就全县宗教方面情况进行了介绍,参会人员围绕“如何发挥宗教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进行了协商讨论。

尹仕红指出,基层社会治理不只是党委和政府的责任,也是社会各方的共同责任。各宗教团体和广大宗教界人士,作为党和政府联系信教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一定要发挥好自身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尹仕红要求,必须牢牢把握坚持党的领导、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强化党的执政基础这个根本原则,坚持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切实发挥好自身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要发挥好宗教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的积极作用,充当好社会整合的“粘合剂”和社会矛盾的“稀释剂”,积极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要发挥好宗教在心理调适与疏导方面的积极作用,为群众传递积极向上的正能量,构建和谐友好的社会氛围。要发挥好宗教在促进公益慈善方面的积极作用,以积德行善、扶贫助弱为己任,引人从善,共同构建文明和谐美好的社会环境,促进我县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