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政协通江县委员会第十届委员会 第六次会议的决定

关于召开政协通江县第十届委员会
第六次会议的决定

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规定,政协通江县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并报中共通江县委第155次常委(扩大)会议研究同意:政协通江县第十届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2020年5月17日至5月19日在县城召开,会期3天。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

1. 听取并审议政协通江县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听取并审议政协通江县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十届四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3.列席通江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并协商通江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通江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通江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通江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通江县财政工作报告;

4.召开集中协商议政会议;

5.听取委员议政发言;

6.审议通过政协通江县第十届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7.听取政协通江县第十届委员会提案审查委员会关于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

8.中共通江县委书记孙辉讲话;政协通江县委员会主席闫丕川讲话。  

   

政协通江县委员会  

2020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