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通江县第十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经政协通江县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并报中共通江县委第106次常委会议研究同意: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通江县第十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19年3月5日至3月8日在县城召开,会期4天。 会议主要议程为:
一、听取并审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通江县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二、听取并审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通江县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十届三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三、列席通江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并协商通江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通江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通江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通江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通江县财政工作报告;
四、召开集中议政协商会议;
五、听取委员议政发言;
六、补选政协通江县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
七、审议通过政协通江县第十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八、听取政协通江县第十届委员会提案审查委员会关于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
九、中共通江县委书记孙辉讲话;
十、政协通江县委员会主席闫丕川讲话。
政协通江县委员会
2019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