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应县检察院邀请,县政协组织部分政协委员,到县人民检察院参加张某某国家司法救助案召开公开听证会。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详细汇报了张某修遗弃案和张某某申请国家司法救助案审查认定的事实和意见,提供了审查此类案件的相关法律依据。参会的政协委员认为张某某案符合国家司法救助的条件,提出的司法救助申请合理,应当给予司法救助,针对“该笔国家司法救助金应该由谁监管”的问题充分发表了各自意见,建议由张某某户籍所在地村委会对该笔司法救助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此次听证会是全市首例国家司法救助案公开听证会,也是县政协委员首次以参加听证会的形式履行民主监督职责,促进检察机关公开审查活动的严谨性、合法性,进一步提升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这次公开审查听证会,我们能够参与讨论、发表意见,不仅保障了被害人的合法权益,还体现了司法温度和人文关怀。”参会政协委员余正琼竖起了大拇指。